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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资产与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来源:宣传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2-12-20 11:19:00 点击: 783 次]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资产与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我实验室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和使用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在实验室及浙江大学建立固定资产帐卡或已作登记的各种仪器设备均属于国有资产,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据为己有。

2、实验室固定资产和大型仪器设备的添置、重大研究实验平台的更新改造和自主研制等重大事项由课题或方向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统筹制订的科研仪器设备工作计划发起提议或提出方案,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审查和批准。

3、实验室实行重大研究实验平台负责人制度和仪器设备负责人制度,其职责为:

(1)对新购置仪器设备到货的验收;

(2)制订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使用、维护和维修记录,并按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状况;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3)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验或标定;

(4)在熟练使用仪器设备已有功能的基础上,开发新功能,使仪器设备发挥最大效益;

(5)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6)做好对校内外的服务工作。

4、实验室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负责人进行设备选型、采购、维护和升级改造。

5、实验室设固定资产和设备管理员,具体负责统一管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目,包括以下资料的归档保存:

(1)购置或自制大型仪器设备前期论证材料(可行性论证与审批报告);

(2)购置或自制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合同(自制协议);

(3)购置或自制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4)购置或自制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清单目录(含所有资料);

(5)购置或自制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与维修记录。

6、建立大型研究实验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稽查制度。管理员对各平台及设备的使用情况做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结果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对使用和运行情况不好的平台或设备,管理员将对平台设备负责人和设备操作及维护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7、必须充分使用设备,在保证本实验室使用的同时,欢迎外单位或个人的使用,实行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避免低效益设备重复购置。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可将富余机时对外实行无偿或有偿使用服务。有偿服务按实际使用机时收取一定的成本消耗费用。

8、任何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前,必须熟悉和遵守实验室有关设备管理、使用、安全等规章制度;必须熟悉和掌握该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在未能熟练掌握该设备使用操作之前,必须由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或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否则引起的设备损坏等后果概由擅自使用者负全部责任。

9、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人应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及时组织修复。对较大的事故或单价10万元以上仪器出现故障,负责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详细报告,由实验室根据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在3天内上报学校。

10、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任何人必须对仪器设备精心维护,保障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使其不致因维护不当而损坏,或因保护不力而遗失。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