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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来源:宣传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2-12-20 10:52:00 点击: 1497 次]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1、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设立自主研究课题,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

2、实验室在上一年度学术委员会会议上确定下一年度的各研究方向的重点研究内容并发布自主课题指南。

3、固定研究人员填写《自主课题申请表》,要求课题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分、研究路线可行、预期成果显著、经费预算合理,本人签名后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至实验室秘书处。自主研究课题期限一般为1-3年。课题申请者和主要参加人员申请(含在研)本实验室的自主课题一般不超过2项。

4、实验室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形式审查,并组织由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报实验室主任批准。

5、自主课题获准后,课题负责人须按照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方案进行研究。

6、实验室为获准的自主课题设立经费子项目,由课题负责人根据预算执行。实验室对子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

7、自主课题应在课题结束一年内提交《自主课题结题报告》,结题报告所列成果应同时交实验室存档。

8、实验室对自主研究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验收。坚持“鼓励创新、稳定支持、定性评价、宽容失败”的原则,进展不良或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的课题,可暂停或取消其经费使用,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总结分析原因,调整或整改后,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申请继续课题研究和经费支持;对于完成优秀的项目,经实验室主任批准,视情况进行滚动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