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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实施规则

[来源:宣传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3-01-06 11:55:28 点击: 4727 次]

 

1.      开放课题与访问学者相结合,主要面向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

2.      访问学者来室所开展研究应与实验室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具备国际前沿性。

3.      每年12月份,由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邀请国内外合作学者申请下一年度的开放课题,填写《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表》。开放课题期限一般为1年,要求国内外教授级访问学者单次来访时间不少于2周,副教授及青年访问学者单次来访时间不少于1个月。所申请开放课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

4.      申请获准后,访问学者须按申请书中确定的来室工作时间、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来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邀请人员应积极开展合作研究,确保课题目标的实现。

5.      访问学者在访问期间需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副教授及青年访问学者需在结束访问前做一次合作研究学术报告。

6.      实验室鼓励并支持访问学者在实验室工作期间给实验室研究人员和研究生作学术讲座、交流或授课。

7.      访问学者应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副教授及青年访问学者需至少形成1篇论文或专利。所形成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访问学者所共有。基于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所撰写的论文,需标注:受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No. ICTxxxx),或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Project of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Industrial Control Technology, Zhejiang University, China (No. ICTxxxx)。

8.      访问学者在工作结束后须填写《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给出工作报告,陈述代表性研究成果,提供相关研究成果列表,包括开设的课程,发表的论文(含录用论文),批准或者申请受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鉴定和获奖成果,并提供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专利授予(或受理)的复印件、成果简介、鉴定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9.      开放课题经费仅限于来访人员在实验室访问工作期间使用,主要用于支付访问学者在室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已由111引智经费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和往返差旅费用,部分用于支持访问学者在室讲学授课的劳务费用。课题研究成果所需支付的论文版面费和专利申请费由访问学者或本室合作研究人员凭论文录用通知书与缴费通知及论文稿首页与开放课题资助标注页、专利受理通知书与缴费通知及专利稿首页,向实验室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列支。

10.  访问学者在室工作期间所需要的相关设备、元器件材料等由实验室合作研究人员配置,访问结束后归还实验室。

11.  对于进展不良或不按实验室有关规定执行的开放课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将取消下一年度的申请资格。